CFP供圖
  近日,一份由廣州市城管委委托“宜居廣州”所做的垃圾分類調查報告顯示,在對102個垃圾分類驗收合格的社區進行暗檢後發現,其中只有7.8%的社區做到了分類收集和運輸的結合。
  與其他許多公共政策推廣一樣,垃圾分類也需要上下互動、知行合一,方能行之有效。從目前情況看,“上”的決心很大,也做過許多扎實有效的工作,“下”的呼應稍嫌不足,一些居民舉手之勞也懶得為之。“知”、“行”亦如此,“知”多“行”少,經過數年的宣傳推廣,乃至今年7月的全市總動員,已有91.5%的居民知道廣州推行垃圾分類,說明居民對垃圾分類行動認知度還是蠻高的,這是個好現象。“知”是“行”的前提,社會廣泛認知是養成居民垃圾分類和投放習慣的民智基礎。不過,目前只有7.8%的社區做到了分類收集與運輸結合,難免有點尷尬,說明垃圾分類“最後一公里”還沒完全打通,僅提供基本設施配置是不夠的。
  分類與運輸分屬兩個不同環節,前者的主體是社區居民,後者則是環衛部門。後者問題解決難度不大,略過。居民沒能將垃圾分類、投放,可能是不知道,也可能是不願意。對於前一種情形,更多責任還是在垃圾分類推廣者身上。調查顯示,有上門入戶宣傳的社區較沒有做上門入戶宣傳的社區居民知曉率高21%,參與率高20%,說明這一點。就筆者小區推行垃圾分類過程,社區人員只有一次入戶,只是送分類垃圾桶而已,更多的宣傳依靠牆上的宣傳單。讓居民瞭解的,不僅是政府推行垃圾分類的意圖,還有分類技術,這些僅靠宣傳單張是不夠的,要居民付出信息獲取成本、行動成本進行配合,自覺有時是靠不住的。
  至於居民不願意把垃圾分類,還得靠外部力量介入,說服、勸告、示範、監督,這裡又涉及監督主體問題。囿於人手,讓專業人員或社區工作人員進駐各個社區進行監督不太現實;交給保潔員也不容易,他們普遍工資低,文化素質低,又沒有什麼權力,社區居民未必會聽他們的;物業管理也遭遇同樣的困境,物業公司與業主是雇佣關係,業主才是主人,業主要是不聽話,物業公司也無可奈何。對此,要有一個解決方案,至少在垃圾分類的起步期、居民習慣的養成期,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、物力,進行垃圾分類指導與監督。那麼,誰可以擔此重任呢?行政之力不逮,不妨將目光投向社會,向社會組織借力。
  志願者是一支重要力量。廣州擁有數量眾多的志願者,在許多領域發揮過重要作用,垃圾分類也不妨向他們借力,如果能像亞運時期的動員率,每個社區都配備一定數量的垃圾志願監督員,在關鍵時段進行現場監督,且持續一段時間,效果應該不錯。廣州已經啟動志願者參與垃圾分類項目,關鍵有三點:一是志願者數量要足夠分配,否則就沒有太大效果;二是志願者要有足夠的知識儲備,能夠承擔指導分類的能力;三是要持之以恆,垃圾分類畢竟不是一個運動會,需要很長的過程。還有,是否可以考慮政府向社會購買服務,引進第三方進行管理?運用市場之手,採取公司化運作,介入垃圾分類的中間段,效率沒有問題,唯一擔心的就是財力問題。如上所述,在起步階段,公共財政多花點錢還是需要的、值得的,總比推而不進、進展遲緩更符合效率原則。  (原標題:垃圾分類如何跨過“最後一公里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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